又有品牌中招了!近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处罚案例中,出现了火锅连锁品牌“左庭右院”的名字——因涉嫌虚假宣传,它被处以21万元罚款。几乎所有的餐饮品牌,都已经敲响了“食安”的警钟,但“虚假宣传”这个坑,很多老板还在踩!
“一年卖出350万盘牛肉”,据媒体报道,这是“左庭右院”去年的战绩。
通过大众点评等平台可以看到,这个牛肉火锅品牌,以“鲜牛肉”、“川贵原种土黄牛”为特色,主打24小时内新鲜直送,并在门店以“明档鲜切”的形式呈现给消费者。
◎ 北京朝阳大悦城店的明档
然而,据宝山区市监局披露,从去年6月起,因食材短缺,左庭右院开始向消费者提供冻品牛肉,分别为加拿大进口的“腱子肉”、产地为山东的“胸口捞”及“牛舌”——不是新鲜直送,也不是贵州土黄牛。
目前,上述冻品牛肉在上海17家直营店内销售,而广告宣传语却并未改变。据多家媒体取证,在门店菜单、餐垫纸、灯箱宣传片等线上、线下物料中,仍以“鲜切”与“土黄牛”为宣传点。
由此,宝山区市监局判定其虚假宣传,并开出了21万高额罚单,责令整改。
◎ 左庭右院火锅宣传物料,非常强调“新鲜”
一家主打“新鲜”的牛肉店,把“冻品”当做“鲜肉”卖,品牌美誉度遭遇重挫不说,还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餐饮法务官创始人、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其锋律师告诉内参君,左庭右院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市监局的处罚措施,则依据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另外,如果企业“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了巨额罚款外,还将吊销营业执照——这对于任何一家餐厅来说,都将是致命打击。
01.先明确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宣传是“虚假宣传”
从年初的椰树椰汁、老娘舅,到今天的左庭右院,餐饮品牌前赴后继踩中“虚假宣传”这个坑,除了极少数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外,多数品牌还是栽在不懂法上。
今天,我们就来仔细讨论一下,到底哪些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范畴。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看完法条,很容易有种“打开书一目了然,关上书立马抓瞎”的感觉,不要着急,我们准备了七个相关案例来帮助大家理解、自查。
02.对比7个案例,你中招了吗?
案例一:挪威、日本、加拿大,虚构产地不害怕?
与左庭右院类似,在上海,有这么三家餐厅,客单价不过百元,就大胆在菜单中写上了“挪威三文鱼”、“加拿大海胆”、“阿拉斯加帝王蟹”、“冰岛生蚝”、“日本和牛”等高端食材,遭到上海市工商局青浦分局查处。
另外,前两年演员包贝尔的“辣庄火锅”,也被曝出虚构产地——服务员称“鸭血”从四川空运而来,事后被证明这些鸭血不仅来自哈尔滨,而且还是用牛血兑水而成。
案例二:使用料包没关系,“现切现制”别乱讲
随着餐饮的标准化、连锁化,料包、半成品等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拿着料包装鲜切,就会出问题。
2011 年,味千主打其汤头“含钙量很高”,并在餐巾纸、海报上宣传。遭到投诉后,其被发现汤头的主要成分是“猪骨汤精”,上海工商认定其虚假宣传含钙量,罚款 20 万。
2015 年 10 月,烘焙品牌85 °C所销售的“熏鸡肉松面包”、“辣味香松面包”,被消费者投诉不是真肉松,随后查明使用了“肉松粉”作为原料,奉贤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其虚假宣传,罚款15万元。
案例三:“鲜榨果汁”打广告,浓缩兑水要不得
夏季来临,鲜榨果汁成为爆品。有些商家以“鲜榨果汁”为名,加入浓缩汁兑水,从而降低成本。这也是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可口可乐公司也曾栽过这个坑,其竞争对手石榴红果汁公司,认为可口可乐旗下石榴蓝莓果汁的石榴汁含量仅有 0.3%,不能称为果汁,但可口可乐公司却在上面加贴了“果汁标签”。
另外,饮品店有个常规操作:为预备用餐高峰,事先切好大量水果,装入产品杯中,等顾客到达点单时,只需对甜度、冰块做调整即可。有言论认为,这种做法,如果广告打出“现切、现制”等词,也算是虚假宣传行为。
对此,侯其锋认为,“因为切的时间比较短,消费者肉眼可见,所以我倾向于不构成虚假宣传,但是要注意杀菌、保鲜,防止细菌滋生”。
案例四:菜名可以吉祥话,保护动物吃不得
去年春节,开封某大型景区,推出了1580元每套的A/B 款年夜饭,为了提高其档次,给消费者物超所值的感觉,A套餐里有一道“飞黄腾达”,即“雨化石烹大雁蛋”;B 套餐里有一道“前程似锦”,即“风味大雁腿”。
但实际上,大雁腿只是一个面点造型,大雁蛋则是鹅蛋,均不是大雁肉,即为虚假宣传。
中国人总爱听点吉祥话,也爱给菜品取一些吉祥的名字,但取名一定要小心是否会造成消费者误解。你说狮子头,可以;你说大雁腿,那就要么是虚假宣传,要么涉嫌非法捕猎——大雁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案例五:美容养颜抗衰老,这些都得靠吃药
我们常说食药同源,但你要真给菜品写上一些药用功能,那就进入虚假宣传的范畴了。
据《亳州晚报》报道,当地市监局在巡查中发现一家瓦罐汤餐厅,在其宣传语中写道“红枣枸杞乌鸡汤,抗衰抗癌 、提高免疫力;虫草玉米排骨汤,消热解毒、强身健体;蜂蜜黄瓜汁,调解血压,增加记忆;西瓜汁,利尿解暑,降血压”。
◎ 图自亳州网
而在阿勒泰有一家销售“沙棘茶”的企业,在礼盒包装中注明“具有消除便秘、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被当地药监局责令整改,并与其它违规一起,处12万元罚款。
案例六:优惠信息说完整,“隐藏条件”不要有
设置优惠信息时,最好不要带有隐藏条件,要是带了,又没有告知消费者,那也逃不开虚假宣传。
怀柔一家火锅店,以滚动字幕的方式宣传“肥牛买一赠一”,但实际上,如果客户选择单价在30元以下的肥牛,不享受此项赠送。由于这个隐藏条件未在字幕中说明,怀柔工商分局对其处以了1万元罚款。
与此类似,据武汉东湖的舒小姐投诉,她去就餐时,看到店内广告“广发银行卡打对折”,结账时,收银员却说优惠名额已用完,不能打折——然而,广告并未写清楚有名额限制,消费者一维权准赢。
案例七:使用“最”字要小心,谦虚谨慎万年行
“最”、“第一”等极限词汇,非常容易触及雷区,奉劝大家不要使用。
销量很好的三只松鼠,因为打着“全网零食坚果行业销量第一”、“我们,六冠王,三只松鼠连续六年零食行业销量第一”、“全网坚果零食销量TOP1”等宣传语,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消费者王先生认为,三只松鼠的广告内容未经验证统计,是夸大、虚构的。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在公开审理中。
当然,除了以上七个案例外,还有许多注意事项值得注意。比如起店名时,要注意不要打情色、暴力的擦边球,当年的“叫了个鸡”等品牌,都吃过这个亏。
掌握了以上知识点,相信能帮助各位餐饮老板们少犯错,少踩坑。
另外,我们也要提醒餐饮老板,在宣传上想要做出自己的爆点,略微夸张和修饰是难免的,但夸张不等于失实,宣传不等于撒谎。
在这个“产品为王”的时代,深耕比吹嘘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