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行业监管>>正文

6月起江苏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正式上线

不过不用担心,从下月起,《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就将正式上线!目前,江苏省登记在册的网络食品销售商超过两万家,大部分是通过淘宝、京东、饿了么、美团等第三方平台进行销售,也有一部分是自建网站进行交易。过去由于不少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总部不在江苏,由其分支机构在江苏开展业务,而江苏省食药监部门对设在省外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没有管辖权,因此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对此,《办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分支机构这三大类都需要向江苏省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IP地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入网餐饮服务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新的管理办法对于明确网络餐饮销售的主体责任也有了清晰的认定,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渠道。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田丰介绍,《办法》实施后,如果通过网络购买食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第三方平台投诉,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投诉。原来没有这么清晰的解释,现在通过这个办法的制定,把这些向谁投诉做了明确的规定,老百姓投诉有门了。

据了解,《办法》将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逾期将面临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阅读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