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进快餐店盗窃22次老板却不知情,累计偷盗6800多元
青年时报 2019年04月08日
原来,21岁的王某某因为只有初中文化,又好吃懒做,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暂住在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生活过得捉襟见肘。
3月初的一天晚上,已经饿了一天的王某某漫无目的地走在长安镇区的街上,边走边盘算着“怎样弄点东西填饱肚子。”
当王某某来到开元路上时,发现路边的一家快餐店虽然大门已经紧闭,但旁边有一扇窗户没有关好。一番环顾后,王某某趁四下没人翻窗进入店内,先是在厨房间找了些食物填饱了肚子后,然后又在店里翻找起来。
王某某意外发现柜子上放着一部华为手机,而且手机没设置密码锁。他打开手机进入微信后发现钱包余额有不少钱,可要将微信钱包里的钱转出来,必须要输入支付密码,贪念骤起的王某某随手尝试输入“123456”,居然一下就蒙对了!
王某某迅速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微信收款二维码,再拿快餐店里的华为手机扫描了一下。很快,200元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上了。
这么轻易就到手了200元,王某某很激动,感觉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为了不被发现,王某某把华为手机放回原处,逃离了现场。
但是这仅仅是个开始,尝到甜头的王某某,在随后的日子里频繁到这家快餐店作案,每次手法都如出一辙,每次作案后也都将华为手机放回原处。
据查,王某某先后进入快餐店实施盗窃22次,每次窃取的金额在100到600不等,累计涉案金额在6800多元。
然而,当办案民警联系快餐店老板时,老板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店已经被小偷光顾了22次!
老板说,“这个华为手机是我店里平时用来收营业款的,为了便于操作所以就一直用最简单的初始密码没改过。平时关店了,就把这手机放在店里充电,第二天开店了,手机还在店里我就继续使用。被偷扫了这么多钱我根本就没发现。”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