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民谷女士与朋友在瓦房店市某自助餐厅用餐时遭到店家冷遇,不仅被提前撵出店外,还被服务员揶揄为“想捡便宜、赖着不走,还想吃下顿啊!” 两位消费者不堪其辱,当即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在瓦房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当事店家低头认错,向谷女士及朋友诚恳道歉。
5月29日,谷女士与朋友从沈阳来到瓦房店办事,一直忙到下午1点半才想起吃午饭。两人来到一家招牌上宣称每人98元的自助餐厅就餐。谷女士说,她们是2点来到餐厅的,边吃边聊,在吃到大约4点半的时候,一名服务员过来提醒说,该餐厅用餐限时3小时,她们就餐截止时间已经到了。两人这才知道该餐厅实行用餐限时制度。
用餐前,餐厅服务员并没有事先告知她们,她们也未看到店内的限时用餐告示牌。令人难以接受的远不止这些:她们是2点来到该餐厅用餐的,就餐截止时间应为5点。而服务员却说她们是下午1点来用餐的,如有异议可查看监控录像。再者,她们用餐期间,餐厅展台上提供的食物已经很少了,海鲜根本没有,饮料机也是空的……说是每人98元随便吃,可食物品种质量已大幅缩水。还被服务员揶揄了一番,说她们“想捡便宜、赖着不走,还想吃下顿啊!”。谷女士二人觉得这顿自助餐吃得让人闹心,于是向消协求助。
瓦房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谷女士的投诉后,公正调解,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当事自助餐厅就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恶语侮辱消费者等行为向谷女士及朋友道歉。
本报记者马征 通讯员王忠庆
作者:马征 王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