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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快餐店招牌被撤

昨天,徐州市民王先生致电晨报反映,下淀路有家新开张的快餐店,墙上招贴“国家重点快餐店”,很雷人。

记者来到王先生所说的这家快餐店,看到店门口摆放的几块广告牌写着“可怕的味道”、“重点快餐店”和“国家重点快餐店”等。爆料的王先生在附近上班,王先生告诉记者:“我前天来这家快餐店吃饭时,门口还竖了块更响亮的招牌,叫什么‘中共中央国家重点快餐店’”。可能老板也觉得广告语太雷人,很快把这个给撤掉了。

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栋主任称,《广告法》和《商标法》上均有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悬挂含有 “中央”、“中华”、国家等字样的广告标语,该店做法不合法,应尽快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