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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与顾客争执受伤 餐厅称是个人行为

 新文化报讯 (记者 张南) 许多商家都把“顾客就是上帝”作为服务标准,可是长春市民王先生和梁先生,在红旗街某商场的新王子美食汇内就餐时,却因为点餐与服务员发生口角,最后动起手来,两人因此受了伤。饭店方面对此表示,打人事件属于服务员的和顾客的个人行为。

  点餐时和服务员发生口角

  昨天,王先生的头上还包着纱布,梁先生的手上也缠着纱布,两个都没有上班。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事,两人都长吁短叹起来。

  王先生称:12日17时20分,他和同事共10人来到这家饭店吃饭。他们是在网上团购的自助餐券。

  由于这家饭店有些食物是需要点餐的,他便向一位男服务员要了10份寿司。服务员称每次只能点两份,不能多点。当他向一位女服务员点餐时,就没有了这种说法。王先生认为男服务员是故意的,就把他叫过来问。

  梁先生说: “当时只是问他‘别人能点,为啥你就不能点?’没想到那个男服务员上前就打了我同事一拳,然后又抓起旁边的扫帚和凳子。被拉开后,我们找饭店的负责人,没人来。后来看到打人服务员站在厨房门口,我们就要去找他。结果那个服务员又抄起铁架子和调料盘子,弄得我们脸上全都是调料,这期间,我的手被打伤了。”

  两位顾客不同程度受伤

  双方被人拉开后,饭店的经理出现,王先生的同事打电话报了警。“我们当时要求饭店的经理不能让服务员离开,他答应好好的,结果警察一来,那个服务员就不见了。”王先生对此十分气愤。

  民警取了笔录后,王先生和梁先生在同事的陪同下去了医院治疗。王先生被诊断为:左侧眉弓部有两处皮肤裂伤,梁先生被诊断为:右前臂外伤,皮肤裂伤,软组织挫伤。处理完伤口已是深夜。第二天,他们又找到饭店,要求支付两人的检查费和医药费,共900元,退还当天就餐的400多元钱。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饭店:打人服务员不是正式员工

  昨天,他们又来到这家饭店,饭店赵经理对此解释,事发时,他并没在场,不清楚到底是谁先动了手,而那个服务员也在争执中受了伤,目前已经离开饭店,回松原家中接受治疗。当王先生要求看监控录像时,赵经理表示事发地点是监控死角。而由于那个服务员上班的时间不到20天,还不属于饭店的正式员工,他和客人发生争执,也属于个人行为。顾客根本没有找过店里主管,而一直去找那个服务员。对于这件事,饭店只能起中介作用,积极协调和配合去处理,至于医药费,应该是打人服务员个人拿,不应该由饭店负责。就餐费用饭店可以出具证明,找网购去退款。

  对于赵经理的说法,王先生和梁先生表示不认可,王先生说:“这件事我们会一直维权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