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开展“三打两建”以来广州最大的“酒托”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44人。
经查:自2012年4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四人合伙,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经营一红酒酒吧。酒吧内设主管、收银员、吧台等相对固定岗位,杨某某亲自担任酒吧主管,维持酒吧的日常运作。为了招揽生意,杨某某还构筑了一个庞大的“酒托网络”。其联系12组“托头”入驻酒吧,“托头”下面操控有 “键盘手”、“传号手”、“酒托女”、“服务员”、“看场人员”等。
每天营业结束后,酒吧的“收银员”和“服务员”以酒水单为凭证进行对账。对账后,由收银员将当天钱款和账单交酒吧主管杨某某,杨某某按各组所带被害人消费额的提成给各组“托头”,由托头负责支付“键盘手”、“传号手”、“酒托女”和看场人员的工资和提成,总消费额扣除提成后再减去支出费用,剩下的作为利润由酒吧股东分红。该酒吧进货均为价格低廉红酒,但出售给被害人消费者时,价格往往翻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比如进货价93元红酒,勾兑雪碧后,一壶售价 1980元。经调查,仅今年8月,该酒吧共诈骗得款逾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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