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3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在纽约地区经营餐馆的华人商家务必当心,近来传出有特定残疾人士专找华人餐馆麻烦,接连以商家用餐环境不合乎残疾人法为由,向联邦法院提出告诉,甚至协同律师藉以讹取高额律师费用与赔偿金,目前已知至少有17家华人餐馆受害。
法拉盛的海明律师楼近来陆续接获多位受害华人商家求助,表示纽约曼哈坦地区经营餐馆的华裔商家自去年5月起,发现一名特定残疾人士专告小规模外卖餐馆。许多受害商家都是收到法院传票后才知违法被告,比对后也发现,协同这名残疾人士提出控告均出自同一名律师之手,并向店家要求至少3万元以上的损害赔偿。
据受害店家之一施老板描述,“自去年5月起,即发现一名坐着轮椅、年约60多岁的残疾人士常在店外徘徊,本来不以为意,但想不到这位从未进店消费的残疾人,竟然伙同律师提告,像是在趁机敲竹杠”。
据纽约残疾人法规定,所有餐馆都必须拥有残疾人通道,餐馆内部也要有关专供残疾人购买餐饮的设施,如果没有的话,初犯可以罚款5万5000元,再犯则罚款11万元。在此之前,从没上过法院的施先生为此已出庭多次;尽管去年事发后即已加装低矮柜台、并贴上残疾人专用标识,甚至也加设了残疾人通道以满足法规要求,但现在原告仍坚持要求施先生应支付约3万元的诉讼费用。
律师海明表示,目前受害华人商家经了解约有17家,大多在曼哈坦地区,皇后区尚未传出商家受害。律师说,这名残疾人伙同律师,看准华人发生类似案件,多自知理亏也不愿声张,因此一而再、再而三提出控告,疑似瞄准被告败诉后所应负担的律师费用而来。
海明建议,纽约的中餐馆除了多加小心外,不妨也按照残疾人法要求的规范进行改装,一般200~300元即可搞定,如此可避免于在日后蒙受更大损失。(王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