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见习记者舒畅 通讯员朱娴娴报道:昨悉,为保障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好节假日,武汉市下发通知,自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农民工分布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依法依规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负责人欠薪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及时依法处理。
今年1—10月份,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08件;处置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70件,涉及农民工4695人;通过监察执法,追发农民工工资7545万元。
政策问答
1.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答: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二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特别要指出的是,在遇到拖欠工资等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2.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如何发放?
答: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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