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培训制度(2)

02-05建立职工培训档案

1. 统一格式、统一标准

a) 参加培训人员做签到记录,建立个人培训笔记记录。

b) 格式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工种、训导师、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c) 统一纸号。

2. 定期检查记录、统一归档保存

定期收取个人培训记录和考试答卷,按年归档保存。

03 培训管理条例

1上课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笔记。

2、积极配合老师教学,主动回答老师提问。

3、上课时将手机、BP机放到震动上,以免影响老师教学。

4、上课必须遵守时间,如迟到、早退按考勤制度处理。

5、公假、事假、病假应提前向人事部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未经人事部批准,私自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人员接受处罚,并按指定时间参加下次培训。

7、培训期间三次无故不到,当月内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取消学习资格,被取消学习资格者另罚款。

8、参加培训人员教材费用自理。学习期满参加考试的,通过考试的

人员,企业将视情况报销其考试费用,(双方签定培训合同),未通过考试者费用自理。

9、试用期的职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外出培训,确因工作需要培训的,

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人事部审核、待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参加培训。

04 培训课堂纪律

1、职工应自觉遵守培训管理条例和培训课堂纪律。

2、由培训负责人管好培训设备、器材和资料,并在每次培训活动开展前十分钟做好培训的一切准备工作。

3、每次培训时受训人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培训负责人应提前两分钟完成点名程序。

4、受培训时不许随意讲话、喧哗、不许吸烟、吃东西,非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得请假、早退或中途离开。

5、若确因工作关系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得不退出培训或更改培训时间的,须提前一天向人事培训部门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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