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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调动食堂深化改革,努力参与创优竞争积极性,全面落实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量化考核食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特制定以下五大条款,作为食堂年度创优评比依据,达到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一、食堂管理队伍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院、总公司的政治活动及政治学习,遵守劳动纪律,不发生违章违纪和责任事故。
  1、总公司统一安排的政治学习时间未组织学习,每次扣20-40分,学习时间不够,每10分钟扣一分。
  2、旷工一天扣2分,迟到、早退和中途脱岗每10分钟扣食堂总分2分,越权批假每次扣食堂总分10分。
  3、发生赌博、打架、偷盗以及各类治安事件和责任事故,每次扣食堂总分10分。
  4、在院内外因治安案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每人次扣食堂10-50分。
 

  二、食堂饭菜质量及花色品种符合总公司管理规定,服务态度好,当月完成工作任务定额和盈利指标。
  1、饭菜分量不足,不清洁,变质变味,每人次扣食堂总分5分。
  2、主、副食品品种少于总公司规定数量,每次每少一种扣食堂总分5分。
  3、服务态度差,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每次扣10分,打架每次扣50分。
  4、当月未完成任务定额和盈利指标,按差1%扣10分方法计扣食堂总分。
  5、不遵守开餐时间提早开门,每次扣食堂总分1分。
  6、开餐时间内,冬季无热饭热菜供应,有30人以上的学生无饭菜吃,每餐扣食堂总分10-30分。
 

 三、安全生产,堵塞漏洞,无伤亡事故,贪污或出现管理漏洞,杜绝浪费,保障食堂工作的顺利运行。
  1、违反安全规章及操作规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食堂总分20分。发生大的责任事故和伤亡取消食堂评优资格。
  2、浪费水、电、气、煤及食品原材料以及发生管理上漏洞造成食堂经济上损失,每次扣10分,造成重大损失,取消评优资格。
  3、丢失炊餐用具、设备,按丢失物品的价值按每10元扣1分方法扣食堂总分,并按规定赔偿处罚。
 

 四、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注重食堂清洁卫生及食品卫生工作,无食品卫生责任事故。
  1、违犯《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之一,每次扣食堂总分10分。
  2、食堂清洁卫生被总公司检查时为不合格,每次扣总分10分。被院外检查时为不合格时处予警告或罚款,每次扣食堂总分10-100分。警告扣10分,罚款扣总分50分。
  3、发生食品中毒等卫生责任事故,每次扣食堂总分50分以上,乃至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4、卖饭菜时炊管人员着装不整,不佩戴号牌,抽烟,在饭菜盆中选食等,每人次扣食堂总分5分。
 

 五、食堂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机关就餐者一致好评,给予奖励加分。
  1、本条款(一至四项)接受上级机关(院、市)检查时受到表彰奖励者,市表彰加50分,院表彰加20分。总公司检查第一名加5分。
  2、本条款(一至四项)有成效,就餐人员普遍反映良好,深受就餐人员欢迎好评者,当月可奖励加分5-10分。
  总公司组织月检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原始依据存档备查,作为量化考核年度总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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