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员工奖励办法

餐饮员工奖励办法
为了使本店的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本店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竞争中的现代化的先进集体,同时又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 奖励的对象:
店长以下的所有员工有资格获此奖。
二、 奖励金额的确定:
凡本店员工做了一件须奖励的工作,先由所在部门主管(经理)根据《员工奖励办法》确定其员工的奖励事项(填奖单),再报店长审核后执行。
三、 奖励事项的计算:
在当月中员工工作出色,做了若干件须奖励之事,累计计算奖励金额或晋级。
四、 奖励事项的发放:
奖励每月确定一次,根据店长的审核意见,在当月工资中加上该员工的奖励金额并同工资一起发放。
五、 奖励条件及具体金额:
1. 提出改变本店的经营思想,经济效益显著,奖励20—500元或晋升一级。
2. 提出改革本店的经营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奖励20—300元或晋升一级。
3. 提出提高服务质量的办法,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奖励20—100元。
4. 提出节约增收的办法,具有经济效益,奖励20—100元。
5. 提出其他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奖励2—50元。
6. 在工作中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客人书面表扬2—30元。
7. 在工作中主动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客人书面表扬且事迹突出,奖励5—20元。
8. 主动为客人排忧解难,受到客人书面表扬,奖励2—10元。
9. 争做好人好事,奖励2—5元。
10. 拾金不昧,奖励2—50。
11. 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损失,奖励10—100元。
12. 在危急关头见义勇为,保护了本店财产,奖励5—50元。
13. 有主人翁意识,降低成本合理控制开支,节约明显,奖励5—50元。
14. 有正义感,敢于揭发不良行为及作弊现象,奖励5—50元。
15. 坚持原则,能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做斗争,奖励5—50元。
16. 获得月“星级员工称号”,次月晋升一级。
17. 获得年“先进员工称号”,次年晋升一级。
18. 积极参加行业技能比赛获得前五名者;奖励50—300元。
19. 在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给本店争良好信誉者,奖励10—100元。
20. 工作中大胆创新,改进工作方法,研制出特色菜品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奖励 10—100元。
21. 积极思考,善于总结,把本店的先进管理经验、好人好事等发表在区级以上报纸、刊物上,奖励50—300元。
六、附件
本制度由办公室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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