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食品原材料领用制度

 

                    餐 饮 部 政 策 与 程 序
题 目:厨房食品原材料领用制度
政策编号:FB/2003—K007
批准人:
起草日期:2003.09
生效日期:2004.3
致      :后厨厨房员工
页数:1
抄送:人力资源部
起草人:餐饮部总监
(一)厨师长每天根据生产任务需求,确定食品原材料的领用数量并指定专人负责领货;
(二)需从食品仓库领用的食品材料,特别是高档原料材料,由厨师长填写领料单;
(三)需每日进货的蔬菜、瓜果、海鲜等鲜活原材料,由厨师长提前1-2天填写申购单。
(四)对部分食品仓库短缺的食品原料,可从其他厨房调拨,再由调进材料的厨房厨师长填“调拨单”;
(五)每日厨房所填写的食品原料领用单、申购单、调拨单应于第二天送交财务部进行成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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