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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食物中毒餐厅须留剩菜

据获悉,自7月底以来,北京已连续4周报告超过2000例痢疾和其他感染性腹泻病例。

针对此,北京已发出防控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特别提出在工地食堂、郊区民俗旅游接待户、中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严防食物中毒。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根据夏秋季饮食特点,防控食物中毒的重点品种是冷荤食品、乡间山野菜、街头夜市烧烤排档等。

为此,市卫生监督所提出,餐饮单位加工制作的山野菜必须有当地长期食用历史,禁止为顾客代加工山野菜。

同时,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餐饮经营者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

如遇食物中毒需"保护现场"

目前,北京已建立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将会及时报告信息。

在此基础上,市卫生监督所还特别提出,要求餐饮经营者一旦发生可疑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事件,保护好中毒现场,保留剩余食物和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同时,餐饮经营者还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救治病人,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调查。对于隐瞒不报或拒不配合调查的餐饮经营者,将依法予以处理。如果餐饮单位被发现存在食物中毒隐患却不能按要求整改,一律将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