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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一快餐店撒老鼠药 两岁儿童误当零食吃

(记者 张伟 陈永涵 通讯员 陈辉 阮俊) 长乐一家洋快餐店撒老鼠药,却被两岁多的小男孩当作零食,吞进了肚里,幸亏洗胃及时,孩子没有大碍。在纠缠了一周之后,这家快餐店终于承认自己疏忽,赔偿3500元。

小军和阿华(均为化名)是表兄弟,一个2周岁零9个月,一个2周岁零4个月。7月6日晚上,两个孩子跟着父母到长乐的一家洋快餐店吃饭。吃饱了,父母还在聊天,表兄弟俩闲着无聊,就跑到店里的儿童游乐区玩。

过了半个小时,父母打算走了,起身找孩子时,发现表兄弟俩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什么。掰开手一看,小手里还有几粒红色的稻谷模样的“零食”。这不是老鼠药吗?父母大吃一惊,仔细一问,两个孩子是在游乐区的角落里捡到的,觉得新鲜,已经“品尝”两三粒了。

小军和阿华马上被送到长乐市医院,初步判断,确实误食了老鼠药,随后转院到福州,洗了胃,折腾一个通宵,这才脱离危险。

儿童游乐区怎么会有老鼠药?小军和阿华的父母次日就找到这家快餐店要讨个说法,双方僵持不下,他们向12315求助。

长乐消委会的陈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当天就去了店里,儿童游乐区已经被清理过了,有很明显的清扫痕迹,但是在厨房角落,工作人员发现了老鼠药,跟小军和阿华误食的“稻谷”一模一样。“店老板也没有再争辩,但是他一再强调,自己只在厨房里撒药,怎么也不敢撒在儿童游乐区里。”陈主任说,因为游乐区离厨房不远,据他们判断,可能是老鼠把“稻谷”带了出来。

“店家营业时没有及时清理老鼠药,存在巨大隐患。”陈主任说。考虑到孩子病情还需观察,一直到昨天,在消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家快餐店同意赔偿医药费和往返路费2000元,另外出于人道主义原则,再支付1500元和50元面值的消费券。小军和阿华的父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