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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2.1亿!真功夫被李小龙女儿告了

真功夫被告了!被索赔2.1亿元!

近日,李小龙的女儿把知名中式连锁快餐品牌“真功夫”告上法庭,因其未获授权私自使用李小龙的形象,索赔2.1亿。

真功夫作为30年的老牌餐企,遍布全国57个城市,超过600家店,却因商标侵权事件一夜之间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

“真功夫”被李小龙女儿起诉:要求索赔2.1亿元

昨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李小龙女儿担任法人代表的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将连锁餐饮巨头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

称"真功夫"餐饮未获授权私自使用李小龙的形象,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索赔2.1亿、赔偿负责维权的开支8.8万元,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

那2.1亿这个数字是怎么测算的呢?

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过市场考察之后,参照同类巨星成龙代言费,如在2010到2014年间,格力支付给成龙代言费为每年1400万元。

李小龙公司方面表示:名人代言费每年都在增长,真功夫2004年开始侵权,李小龙公司最后折中取值,确定了一年1400万元为赔偿依据,真功夫侵权15年,最后共计索赔2.1亿。

此次,并非李小龙女儿第一次指控真功夫商标侵权,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报道过“真功夫”被指商标侵权,李小龙女儿奔走维权的消息。

几年前开始,李香凝就开始陆续买回父亲的影片和商标的版权,她很早就着手把这些资源重新进行整合,希望能让"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

真功夫回应:

商标局严格审查授权,已使用15年,深表疑惑

今日,真功夫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真功夫系列商标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已经连续使用了15年,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多争议。但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掉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很疑惑,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2004年之前,真功夫叫“168蒸品快餐店”,后更名为“双种子”。

2004年,真功夫委托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为其进行品牌策划,随后开始启用酷似李小龙的“功夫龙”形象,同时配合“真功夫”三个字,组合成了其新商标。

2016年,为满足新时代人群需求,推动中式快餐行业迈入3.0时代,真功夫又推出了新的logo、门头及招牌,店内装饰及文案也有很大改动。在最新的真功夫商标、宣传中,真功夫餐饮已然更为模糊了商标人物形象,将商标变成了一个“展示中国功夫的男性”。

(2016年改版后的真功夫logo新旧对比图)

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近年来,真功夫餐饮陆续获得了10余个真功夫系列注册商标,涵盖餐馆、餐厅、饭店、化妆用具、清洁制剂、虫害防治、日间托儿所等多种品类,多数商标注册时间达到10年左右。

真功夫,到底有没有侵权呢?

到目前为止,此次事件已经登上各大媒体头条,热搜榜单,也引来网友在网络上,对于此次事件的热烈讨论。

1、“商标原形一看就是李小龙,该赔!”

很多网友表示,商标原形无疑就是李小龙的形象,侵权就应该被追究,以前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时间再长也不应该逃避责任,该追究还是得追究!

“正常人第一眼看到这个图标的第一个反应这就是李小龙,难道这还不是侵权吗?”

“品牌意识差,扪心自问当时用这个,没有想过借李小龙的名人效应?”

“理性说,真功夫就是侵权了!命名真功夫时选的LOGO可以说就是李小龙!从衣服颜色招牌动作还有头型,可以说,认识李小龙的人都会认为这个LOGO就是李小龙本人!”

2、“用的是中国功夫,开口就要2亿,纯属碰瓷儿!”

有部分网友则认为:

"功夫是基本动作,真功夫也没用李小龙做宣传,没有指名道姓。15年以后才来追责,一开口就是2个亿,有碰瓷儿的嫌疑。"

"真功夫声明,商标为中华功夫虚拟化卡通人物不特指任何人,难不成以后黄飞鸿的后人、叶问的后人都要来要求真功夫索赔吗。"

3、律师:“争议点是真功夫的‘功夫龙’人物形象是否为李小龙肖像的卡通化。”

为此,职业餐饮网特约法律顾问—康达律师事务所侯其锋律师、谢兴宝律师,对此次事件做出了分析:

真功夫事件的争议点主要是,真功夫的“功夫龙”人物形象是否为李小龙肖像的卡通化,是否侵犯李小龙肖像权。

依照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剧照是戏剧中某个场面或电影中某个镜头的照片,既包括演员本身形象的再现,也包括对演员所扮演角色的形象的再现。剧照反映角色与演员本身特征相一致,该艺术形象与演员本身形象是密不可分的,群众也公认两者为一体。

当剧照能清晰再现表演者面部形象特征而得以与其他表演者相区分时,就是被再现的表演者肖像,作为表演者的原肖像人就享有肖像权。

真功夫案件中,真功夫的“功夫龙”人物形象是否为李小龙肖像的卡通化,真功夫是否构成侵权?具体要看李小龙公司方面证据材料组织情况,并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

餐饮业侵权风波频发,餐饮老板要谨慎!

餐饮企业被告侵权事件屡见不鲜:

知名云南菜品牌云海肴被杨丽萍告上法庭,因杨丽萍方认为云海肴餐厅的店面装潢复制了舞蹈《月光》系列作品,起诉索赔100万;

海底捞被音乐人林海起诉侵权,最后海底捞在微博道歉并根据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河南“方大同胡辣汤”,经营6年,开店30余家,却只因撞名明星“方大同”,最后被迫改名,品牌损失近300万元!

越来越多的餐饮企业卷入侵权风波,这也无疑给餐饮老板们敲响警钟:在餐饮忙着营业额、翻台率的时候,也要提升法律意识,要积极维权,不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侵权。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会越来越健全,侵权成本也会越来越高,要更加严谨,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