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代理商因逼商家“2选1”,被罚25万!
这是侵犯餐饮商家外卖利益的2019第一罚!
被处罚的通江县飞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美团外卖在四川的一个县级代理商。
因为强行逼迫商家签署独家协议,被“饿了么”和商家分别举报到监管部门。
通过调查,2019年3月20日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美团外卖代理商罚款25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强迫商家“2选1”,否则就下线处罚
该美团外卖代理商在2018年,为更好地在当地拓展外卖业务,其利用市场占有率及优势地位,排挤其他外卖平台,多次以独家协议的方式,要求已入网商户和新入网商户签订独家协议,达到其独家经营的目的。
诱惑商家签独家协议
根据行政处罚书信息显示,该美团外卖代理商为诱惑商家签订独家协议,提出了以下3点福利:
(1)签订独家协议的商户可享受服务费率为原合同约定费率,也就是说抽成会相对降低一些。
(2)获得美团提供的物料支持。
(3)配送距离根据入网商户和品类相应扩大,也就是说可以配送到更远的距离,获得更多客流。
拒绝签独家协议将面临“惩罚”措施
若拒绝签订独家协议的商家,则面临着服务商提出的这2点“惩罚”:
(1)调整服务费
也就是说美团外卖代理商会以误导或欺骗的方式,让商户自行点击确认或让商户将手机交与当事人业务员自行操作,致使服务费变得更高。
(2)缩小或扩大配送范围
美团外卖代理商会单方缩小商户配送范围,甚至将商户的配送范围缩小为0 米距离,致使外卖用户无法点餐,或将商户的配送范围调整到城区边界外卖用户极少的区域。
被外卖商家和“饿了么”双双举报
美团外卖代理商这样的“霸王条款”下达后,就直接引起了商户的不满意,16家商户联名向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名为《关于通江美团外卖欺行霸市的联名举报信》的举报。
除了美团的商家举报以外,饿了么外卖代理商也向巴中市人们政府信访局投了举报信,称美团外卖代理商“损害商家自主经营权和消费者选择权,违背了市场交易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
下达最终处罚,罚款25万
接到举报后,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12日报县局批准立案调查。
监管局判定,美团外卖代理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二条第一款:“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和第十二条第 一款:“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及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二)项:误导、欺骗、 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 服务;(四)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由于美团外卖代理商无适用减轻、从轻、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所以监管局决定对其上述行为适用一般处罚。
2019年3月20日,管理局下达了责令停止美团外卖代理商的违法行为并且罚款25万元。
美团今日回应:不属实
面对这样的处罚决定,美团外卖于今天下午正式对外回应,指控都是不真实的。
美团外卖方面负责人表示,在获得通江该代理商的不当行为信息之后,美团立即停止了与这名代理商的合作。
这名负责人表示,美团在部分地区的外卖业务由当地的代理商负责,为了保障行业良性发展,美团始终致力于严格规范各地合作商的行为,并定期对合作商进行合规培训的相关宣导。对于任何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美团均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会立即做出严厉处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职业餐饮网小结:
一直以来,餐饮老板对于外卖平台这样的压榨都是“咬牙切齿”,但是又“无能为力”。
随着餐饮人的维权意识逐渐加强,多地餐饮人纷纷举报外卖平台的欺压行为,监管部门也开始了大力排查。
现在2019年第一罚已经开始了,这层“窗户纸”已经被“捅破”,外卖平台这样的“独断”行为终将会被“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