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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被逼“二选一”,外卖平台间恶性竞争何时休?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一家外卖餐饮店向媒体求助称:在毫无缘由的情况下,仅三天时间,该店铺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的排名从商圈前三名,跌至排行榜外;店铺曝光率从最高日均1.5万的浏览次数,下降至不足700次。受此影响,该店铺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的日订单量,从最高的日均300单,下降至日均不到20单。

该店铺店主表示,这一系列指标的“滑铁卢”,是在自己将店铺上线到了滴滴外卖后开始的。美团外卖平台的工作人员曾对店主直言:“你把滴滴下了,该有的补贴和排名我都会给你的。”

类似的企业平台竞争问题其实很常见,双方平台企业为了各自利益,让商户“二选一”选择平台,并公然排斥对方平台。而这种做法,不仅给用户添堵,也让平台自己的名声蒙羞。

就现实来看,平台企业“二选一”行径,充斥着强势与冷酷的色彩。根据商户反映,由于他们接入了另一个外卖平台,原先的平台就直接取消了他们的补贴,还将该商户的“曝光量”降到最低,直接导致商户的营业额大跳水。甚至还有的商户出现了被“隐形”的情况,店铺的关键词快速检索功能全部被取消。这样的逼迫式“二选一”比直接下架式的“二选一”,更显低劣。

实际上,这样的商业牺牲行为完全是不合理,更是没必要的。商户和平台签合约时,并没有签订独家协议,也就是说,商户对于平台有自主选择权,这是合理正当的权利,平台无权剥夺。而当面对商户维权时,平台方一问三不知的“装傻充愣”状态,不仅寒了商户们的心,这也是对自身信誉和形象的过度消耗。

对于这种“二选一”恶性竞争行径,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表态和指导。5月30日下午,南京市多部门对美团、滴滴、饿了么三家外卖服务平台开展行政指导时,就曾提出“八不得”。其中就明确,不得采取限制平台经营者“二选一”等有违市场公平竞争行为。可现在半月过去,外卖平台“二选一”现象仿佛愈演愈烈。最近,有商户在微博发公开信爆料,自其店上线其他外卖平台之后,原有外卖平台线下派遣不明人士骚扰其店,冒充执法机构打击报复。若真是如此,那这种“二选一”的恶劣程度就上升到了扰乱社会秩序和假冒国家公务人员等逾越法治底线的高度。

这种状态,真的该休止了,政府部门的监管与规范需要出击,商战的主角们也需要好好想想后面的发展之路,否则一定是两败俱伤,没有真正的赢家。

合则两利,斗则两败,这句话简简单单但又蕴含哲理。处于互联网经济的上升期,各平台企业自身应该追求什么?放弃恶性竞争状态,探求更合理正当的合作路径才是正确路径。还商户清净,还市场清朗,回归“爱与责任”的服务初衷,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