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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火锅工人眼睛受伤 厂方称拒绝再管

福州吴先生在福州大丰收火锅调料生产部上班。昨日,吴先生反映,去年年底,他在加工火锅调料时,高温辣椒溅入左眼,两次开刀手术过后,左眼依然没好,工厂支付了6000元治疗费后,就不再支付接下来的治疗费了。对此,大丰收火锅调料生产部负责人认为,吴先生眼睛受伤不能确定为工伤,所以拒绝再付后续治疗费用。

工人:生产时辣椒溅进眼睛

据吴先生介绍,去年年底,他在福州大丰收火锅调料生产部工作时,高温加工的辣椒籽不小心溅进左眼里。“整只眼睛瞬间红肿,无法睁开。”

吴先生说,他眼睛受伤后就立刻向负责人反映,负责人却以快过年为理由,拖至年后再处理此事。今年大年初六,吴先生发现视力模糊,眼睛还不停地流脓,就到医院检查,医生告之眼睛要做手术,手术费要几千元。吴先生说,由于自己工资不高,付不起几千元的手术费,于是要求公司生产部支付医药费。一个月内做了两次手术,手术费就花了6000元左右,生产部也将这笔费用打在卡上了。可两次手术后他的眼睛没有康复,他再次向生产部提出支付后续治疗费时,却被对方拒绝。

厂方:工人不能出具工伤证明

昨日,记者联系上福州大丰收火锅调料生产部负责人林先生。

林先生告诉记者,吴先生的病历本上写的是内囊炎,不能确定是在生产作业时辣椒溅入眼中引起的,而且也没其他工人看到,不能出具工伤证明就不算工伤。

林先生说,当吴先生说眼睛要动手术时,公司先垫付了所有的手术费。而对于吴先生提出的后续治疗费,林先生表示,因为吴先生的眼伤不属于工伤,公司无法再继续支付后期的医疗费。但如果其能出具工伤证明,公司将会负责所有的治疗费用。

吴先生告诉记者,大丰收火锅调料生产部里,一个工人一个生产间,每个工人都是单独作业,其他工人根本不知事发经过。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马威律师告诉记者,只要工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工作时受伤就算工伤。马律师说,如果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工人可以持劳动合同、身份证到相关部门领取申请工伤表格,情况属实,部门会作出工伤认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