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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85个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公布首批85个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县)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组织专家每两年对国家示范县进行复核。对符合标准的地区,继续确认为国家餐饮安全示范县;对不再符合标准的地区,将取消国家餐饮安全示范县资格。对在行政区域内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未按要求上报、处置不及时的,将取消国家餐饮安全示范县资格。

    据悉,按照《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县级市、区)遴选工作。经地方推荐、专家审评、网站公示、举报核查等程序,共遴选出包括北京市西城区等在内的国家示范县85个。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公布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有关“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的要求,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争取地方政府对示范工程的持续支持和投入,为示范工程建设深入持续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多途径、多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示范工程建设情况,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