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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老板联手女服务员干“仙人跳”

  新报讯(通讯员 楼剑平 记者 王旭航)因为饭馆的生意不太好,就萌生出利用女色诱骗男子到租房,再乘机盗取“偷腥男”随身钱财的办法。11月15日,合伙作案的贵州籍犯罪嫌疑人喻某和陈某因涉嫌盗窃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饭馆老板

    兼职干“仙人跳”

    34岁的喻某是贵州镇宁人,在义乌稠城街道宾王路经营一家川菜馆。29岁的陈某原先是店里的服务员,后来跟喻某有了感情,便姘居在一起,俨然成了老板娘,平时在店里帮帮忙。

    10月初,喻某见饭馆生意惨淡,入不敷出,心里十分焦急,便跟陈某商量。想来想去,喻某提出让陈某去勾引男人到租房,他趁陈某和男子在床上行苟且之事时,偷偷溜进房间盗取男子衣裤里的钱财,以此来周转资金,维持生计,并且说只要做一两个月,过了眼下的难关就收手不干。

    听了这荒诞的主意,陈某竟然也同意了。于是,喻某在隔壁五楼租了个单间,简单布置了一下,就开始“接客”了。

    “老板娘”天天出门

    找“生意”

    “我们老板娘很奇怪,一般下午5时左右就不在店里了,喜欢跑到对面的孝子祠公园玩,天天如此……”川菜馆的员工说。

    该员工还透露,陈某出去不久,喻某的手机就会响起,但他不接电话就匆匆跑出去。过了一会,他又会回来。员工们早就猜测老板娘是做“小姐”的,可碍于情面,没敢点破。

    原来,这电话是陈某给喻某的暗号,表示她已将男子引诱到租房。接着,陈某就跟“偷腥男”发生性关系。其间,喻某悄悄溜进房间,偷盗男子的钱。

    每次都不敢偷多

    喻某供述,他每次偷钱都不会偷太多,只抽取一部分,担心受害者事后发现找陈某的麻烦。从10月中旬开始,陈某共接待了20多个客人,除了卖淫所得归自己日常开支外,至于喻某到底偷来多少钱,她不会去过问。“我赚我的,他偷他的。”陈某说。

    近段时间,宾王路租房内频频发生色诱盗窃案件的情况,引起了义乌市公安局稠北派出所的重视。经分析研判,警方结合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该区域系列案件串并侦查。通过1个多星期的秘密守候和布控,侦查人员基本摸清了陈某、喻某的活动规律和部分作案事实。

    11月14日晚,稠北派出所决定收网抓捕。很快,陈某和嫖客在房间里被当场抓获,而喻某则在店里被拿下。据初步查实,喻某已累计盗得3600元钱。

    “受害者大多是外地男子。”民警告诉记者,很多人被偷的时候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也会因为心虚,不敢回去要钱,更不会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