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工作了8年多的肯德基告上法庭,小鄂说他很不情愿。与公司协商一致解约的小鄂发现,北京肯德基在向旗下数百家店面通报此事时,将自己的离职原因写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
小鄂以自身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肯德基修改他的离职原因,登报道歉,赔偿5001元精神抚慰金。
昨日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肯德基代理人称因工作流程滞后,导致汇总表有误。
事发 离职员工状告东家
昨日,小鄂和律师一同出庭参加诉讼。这名27岁,身材略胖的小伙子于1999年6月进入肯德基十里堡店工作,那时他才18岁。
“所有的心血全都倾注在肯德基了。”小鄂说,自己工作勤奋,在肯德基工作的8年多里,他曾获得无数奖项,后升任双桥店助理(职位仅次于副经理)。昨日,这些承载荣誉的证书、奖牌摆满了原告席。
小鄂说,2007年12月21日,他与店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随后一段时间,他却不断接到同事、朋友来电,或表关怀或含嘲讽,纷纷问他怎么被开除了?
小鄂这才发现,2007年12月24日,北京肯德基按工作流程发给各家肯德基分店和必胜客分店的离职员工汇总表中,将他的离职原因写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
小鄂说,这份汇总表流传于近百家分店,各分店至少有7人可以看到这份表格。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不得不整天忙于解释,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鄂将昔日东家诉至法院。
肯德基 员工离职事因旷工
对于小鄂的诉讼要求,肯德基代理人乔祥国表示不能接受。他解释说,小鄂曾于2007年9月7日和12月5日因无故旷工,被警告两次,小鄂对此签字确认。按照公司员工守则,旷工两次要被开除,“公司本来想开除他,因此汇总表中离职原因写的是严重违纪,但考虑到他是老员工,最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乔祥国称,因工作流程问题,肯德基人事部门在今年1月才得知小鄂已协商离职,所以出现汇总表记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乔律师同时认为,汇总表记载的内容并未造成小鄂的社会评价降低,肯德基拒绝赔偿。
原告 两日旷工计算有误
但小鄂昨日在法庭上只认可12月5日的旷工。他解释说,9月6日、7日,他作为分店助理受邀参加公司年会。按照公司规定,两天的会议一天算工作,一天算休息。由于6日玩得太累,7日上午他未能起床,下午才参加集体活动,事后被公司认定为旷工一天。
小鄂认为,首先,公司未约定6日、7日哪天算休息,哪天算工作。其次,员工守则规定一天未能上班才算旷工,即便算旷工,他也只旷工半天。
对于小鄂的这一说法,肯德基代理人未当庭解释,庭后亦拒绝回答。
昨日,小鄂不同意法庭主持调解,案件将择日宣判。
阅读更多相关知识,返回【 劳资纠纷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