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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员卖仨酒瓶扣千元工资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7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记者 慕嘉烜)“酒店规定不让把店里的酒瓶卖掉,可我卖的酒瓶是客人自带的,为啥不发我工资,连服装押金也不退给我?”昨天下午,晓红向记者哭诉了酒店拖欠她工资的遭遇。

17岁的晓红是在四季庄园酒店开业的当月来到酒店当服务员的,老板确实曾经安排过,店里的酒瓶要回收,一个给服务员提5元钱,但晓红拿走的3个茅台酒瓶是坐在她所负责位置的客人自带的,不是店里的酒。随后,别的服务员告诉晓红,茅台酒喝过后可以凭酒瓶兑奖,3个酒瓶最终兑了40元。

去年8月4日,由于个人原因,晓红向酒店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工资的日期是每月16日,她于8月8日到酒店找到大堂的王经理,看是否能提前领取工资,得到的答复是可以。“8月15日,我替她去领工资,酒店说晓红违反店规私自卖酒瓶,不仅不能发7月份的工资,连300元的服装押金也不能退,一共1000多元呢!”晓红的母亲气愤地说。

昨天下午,平顶山市新华区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真有此事,肯定会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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