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纠纷(2)

其二,该酒店还缺乏对员工进行营销理念的灌输,更缺乏对接触客户第一线的销售部授权。假如总以收银员大堂副理具有正确的市场意识,能想到争取一位客户是多么不易的话,也不至于死抱所谓“白纸黑字”不放,完全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将事情妥善解决;假如销售部在处理客户问题上有较大的主动权和最后决定权的话,也不至于落到客房带着不满而去甚至有去无回的地步。 顺便一提,据我了解,该酒店实行业务部门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因此每个业务部门的员工自然都十分关心自己部门完成经济指标的情况。由此我推断,该酒店客务部人员(含前厅和客房)之所以如此坚持不予更正,还可能是出于对自己部门的“关心”,舍不得丢掉唾手可得的那些多出的房费。殊不知,他们只看到眼前我得一点的收入,却给客人留下一个不讲诚信的话柄,将来业务失去的则更多。如果此原因属实,那么严重一点说,他们是不是有鼠目寸光之嫌? 在这里,我们还应当对销售部林经理表示赞扬。他的宾客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等营销观念十分明晰、正确。只可惜他孤掌难鸣,无法达到其所希望的结果。不管其中原因如何,没能让客人心悦诚服,没能留住长期客户,这就是失败!这种失败,足令“林经理们”痛心疾首。该酒店是否应当痛定思痛、汲取教训?要知道,拉来新客户靠销售部,而留住回头客要靠酒店集体的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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