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班巡视制度

为保证营业区域的正常运作,各餐区领班以上各人员必须对所属工作部位进行定时检查、巡视,具体实施如下:

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

1 、上班次遗留问题。

2 、本班出勤率。

3 、预订情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 客人的情况。

4 、营业用品的准备情况。

5 、有关贵重物品的移交。

6 、上级交办,关照的特别事宜。

二、对本班营业前的检查。

1 、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2 、当餐准备情况(即营业备料、推荐菜、酒水的配备,调味品准备)。

3 、备用餐具、用具准备情况。

4 、用餐设备完好程序(照明、电源开关、空调、服务车等)。

5 、营业场所的清洁程度。

6 、营业家私的的完好。

7 、对管辖区域的整体形象检查。

三、对本班营业当值的巡视。

1 、客流量及其分布。

2 、当区员工的工作状况。

3 、当区客人的就餐反应。

4 、保证服务的标准化。

5 、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突发事件。

6 、服从上级临时调配。

四、对本班营业后的巡视。

1 、营业后的收尾工作。

2 、对贵重物品的清点的回收、存放。

3 、营业后人员作息状况及值班安排。

4 、检查电、煤气、火、水、门锁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做好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员工工作评估。

6 、当日报表的编制。

注意事项:

1 、对巡视须有书面记录。

2 、待处理事宜若超越本岗位职权范围,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不得延误时间或隐瞒事实。

3 、对投诉或突发事件必须详细填写有关报告。

4 、上述巡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按事实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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