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楼面部奖励制度

 

营业楼面部奖励制度
一、营业楼面部奖励制度
目     标:为贯彻落实董事长提出的全力以赴,用心工作的精神,激励员工积极上进。根据酒楼《员工手册》各项规定,并结合酒楼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奖励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细     则:
一、 奖励方式规则:
1、 每分为人民币1元;
2、 奖励方式从每月以现金方式发放;
3、 每月奖励数累积超过50分者,部门通报表扬;
4、 优秀员工评选分类:
1) 微笑大使  2)先进工作者3)服务标兵4)销售明星         5)礼仪小姐/先生       
二、 奖励明细:
1、 对改革酒楼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奖励10—20分;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者,奖10分;
2、 见义勇为,挽救酒楼财产做出重大贡献者,奖励50—100分;
3、 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者奖5—50分
4、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者奖20—100分;
5、 热情周到为宾客服务,受到宾客口头点名或书面表扬,每次奖励10分;
6、 修旧利废,节源开流,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10—20分;
7、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20—50分;
8、 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卫酒楼财产,保护客人安全,见义勇为或给酒楼挽回经济损失的,奖励20—100分;
9、 拾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奖20—50分,并全酒楼通报表扬;
10、 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奖20分;
11、 在上到台上前,在出品中发现异物者,经领导确认属实奖10分;
三、实施方法:奖分与员工的工资密切挂钩,由各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出具《奖励单》,由被奖励人部门经理、人事部签名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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