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餐厅服务员规章制度

一、 行为规范

1、 按公司规定穿衣,整洁得体。佩带首饰不过于华丽,化妆不浓装艳抹,指甲不过长、过于修饰。

2、 路遇领导要主动热情问候,招待客人要礼貌认真。

3、 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工作时不大声喧哗、谈笑,不影响他人工作。

4、 严格遵守岗位纪律,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

5、 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准确。

6、 使用电话要轻拿轻放,加以爱惜。不漏接电话,电话铃响很久再接应先给对方道歉。

7、 对领导安排的事情或为他人代办的事情要及时办理给予答复。

8、 不假公济私,不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

二、 工作纪律

1、 按工作时间到岗,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2、 每日两次准时考勤,15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

3 、 因偶然事件迟到15分钟以上,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假条。

4、 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5、 每月员工可公休两天,公休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公休只限周六、周日。其他假期需填写《员工请假条》并经经理签字交付办公室。

6、 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

7、 法定节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并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8、 出门必须打出门证,出门证必须由直接领导签字并注明出门事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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