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毛利润计算

餐饮企业的成本核算与工业企业不同,它只包括原材料成本及燃烧成本。而除去原料、燃料成本外,餐饮企业还须支付大量人工、水电、物料消耗、房租、折旧等营业费用以及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此外还要按营业额5.5%的比例缴纳营业税金。因而,毛利减去“三费”及营业税金以后才是纯利,这样算到最后,餐饮业企业的“纯利”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一.餐饮企业毛利率的特点

1.餐饮企业的平均毛利率要大大高于制造企业,这是由餐饮企业独特的经营特点所决定的。餐饮企业与制造企业的经营特点不同,因而其成本费用构成与制造企业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餐饮企业由于多为自建渠道(即自主管理经营场所),自己负担渠道费用(包括房租、装修、水电气费、人员工资等),各项中间费用较高,因而其毛利要大大高于制造企业,以弥补由于渠道管理(即餐厅运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
而制造企业大都是利用现有渠道(包括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来实现产品的大规模分销,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渠道费用,其毛利率较低是由于它要将部分毛利向渠道商让度,以补偿渠道商在产品分销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并保证渠道商获得一定的经营利润。

2.餐饮企业酒水的毛利率一般要高于厨房制作食品的毛利率,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
餐饮企业内所销售酒水、饮料的价格一般要高于市场平均零售价格。酒水是餐饮企业中毛利率最高的一部分产品,是餐厅毛利润的重要来源。由于餐饮企业的渠道管理费用要远高于制造企业,因此餐饮企业往往通过酒水销售的溢价收入来提升整体毛利水平,以弥补渠道管理中发生的各项开支。
由于餐饮企业所经营酒水(包括外购酒水饮料及自制的酸梅汤、鲜榨汁等)的毛利率一般要大大高于厨房制作食品的毛利率,二者之间有较大差异,因而应该分开核算,以利于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3.餐饮企业所用原材料(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主)价格的周期性变动会对餐饮企业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这是由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
餐饮企业的原材料以农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主,其价格经常出现季节性或系统性的上涨,从而使菜品毛利率下降,直接影响餐饮企业的利润。
农牧产品价格的周期性变动包括每年为一周期的季节性变动和若干年为一周期的系统性变动。农牧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特点,这就决定了其价格每年都会随季节不同发生较大的变化。农牧产品的生产又受主产区的气候、市场供求关系、农牧产品生产及贸易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很大,其价格会在若干年内出现较大的非季节性波动。
农牧产品价格的周期性变动是餐饮企业自身所无法左右的,但餐饮企业可以认真分析、充分认识其变化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餐饮企业传统的生产方式不利于控制成本,这对于毛利率的提高将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大多数中餐企业仍沿用传统的烹饪工具和烹饪方式,手工化生产的特点在导致产品质量不易稳定的同时,使其控制成本的难度也大大增加,这主要表现在主料、辅料及调料的投放数量上缺乏科学详细的标准或有标准但得不到认真有效的执行。
而西式快餐由于其产品线短,并且实现了工业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的生产,因而它们对成本的控制能力非常之强,从而能够始终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因而,改革中餐企业传统的生产操作方式,逐步实现工业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生产,不仅是实现产品品质稳定统一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加强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二.餐饮企业的毛利核算与费用归集
(一)厨房毛利核算的正确方法,餐饮企业要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提高毛利水平,首先必须掌握正确的毛利核算方法,并将营业和管理费用与生产成本分开核算并合理归集,这是提高毛利的前提。
我将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餐饮企业正确的毛利核算与费用归集方法。
某餐饮企业某月开单金额为100万元(其中酒水金额20万元),打折和免单(各种招待)、打折和免单(内部员工消费)、打折和免单(试菜、考评等)、打折和免单(前厅原因的顾客投拆)、打折和免单(后厨原因的顾客投拆)各为0.2万元,共计1万,代金券消费金额(收券金额-免找)为9万元、实收金额(含现金、支票、信用卡和挂账)为90万元,食材原料成本为30万元,退菜金额(已出菜)为1万元。

则正确的厨房综合毛利率计算方法是:
厨房综合毛利率=(100万-20万-30万+1万)/(100万-20万+1万)=51万/81万=62.96%。
通过这种正确核算方法计算出的厨房综合毛利率,从理论上讲,应与通过标准菜谱与原材料价格、原料出成率计算出的理论毛利率趋于一致。
而错误的厨房综合毛利率计算方法是:
厨房综合毛利率=(90万-20万-30万)/(90万-20万)=40万/70万=57.14%。
通过这种错误核算方法计算出的厨房综合毛利率,由于涉及到退菜、打折、免单以及返券促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与理论毛利率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具有可比性。
以正确的厨房综合毛利率计算方法可以得出:
厨房综合成本率=30万/(100万-20万+1万)=30万/81万=37.04%
则每项金额所对应的食材原料成本的计算方法为:
食材原料成本=(开单总金额-酒水金额)*厨房综合成本率。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90万元的实收金额(含现金、支票、信用卡和挂账,其中包括酒水19.86万元)所对应的食材成本为259778元,而不是30万元,两者的差额为40222元。而这40222元中包括退菜成本3704元、打折、免单(各种招待)成本519元、打折、免单(内部员工)成本593元、打折、免单(试菜、考评等)成本741元、打折、免单(前厅原因投拆)成本667元、打折、免单(后厨原因投拆)成本667元、代金券消费(收券金额-免找)成本33333元。这40222元都不是由可直接带来收入的消费所耗费的成本,因而不应计入食材成本,而应归集入各种费用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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