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呈文管理规定
为使酒店各部门行为规范化,提高整体办公效率,特做如下规定:
1、呈文文字表述应准确、简练、通顺、标点正确。
2、呈文专题专用,内容明确。开门见山提出本部门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意见,请店领导酌
定。呈文由本部门秘书或呈文者拟定,核稿由本部门经理负责。部室领导意见一栏,写
出部门领导具体意见,态度明朗,简明扼要,末尾签名并注时间。
3、呈文格式:呈文文号、呈文题目、主管领导批示、呈文内容书写符合规范。文号不得重
复;呈文题目简明扼要,高度概括;主管领导名称不得袭用“酒店领导”的简称;在主
管领导名称后,另起一行,书写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末尾,签署呈文部门及时间。
4、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核稿人,不仅要对呈文内容审核,而且要审查呈文格式是否规范,对
呈文负全面责任。
5、各部门呈取文,需严格办理收发手续,写明收发文时间,文稿内容,收发人姓名。手续
不全,店长室有权不负责递送。
6、呈文程序:
各部门呈文 店长室 主管经理
不按上述公文传递程序越级呈文,总经理室将予以退回。以上规定各部门应严格遵守。
三、部门经理考勤统计的有关规定
1、部门经理和副经理须按酒店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店长室负责考勤。
2、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事前到总经理室请假并说明原因,或事前打电话,办公室记录
备案。
3、因公外出,事前通知店长,并说明外出原因,记录在案。
4、因病、因事、因公不到岗又未及时说明者,按旷工处理。
5、店长室严格统计考勤,每月及时上报店长。
6、部门经理考勤情况将作为考评及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