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食品安全>>正文

食药监局提示“五一”慎食生蚝等海产贝类高风险食品

    气温升高雨水增多,市食药监发出“五一”食品安全提示


  慎食生蚝等海产贝类高风险食品

  记者 许沁

  晚报讯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本市客流量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负荷量明显升高,再加上,近期本市气温逐渐升高,雨水增多,气温和湿度适宜细菌生长繁殖,市食药监局发出“五一”食品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慎食生蚝(牡蛎)等海产贝类高风险食品。

  市食药监局要求,餐饮单位要注意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违禁食品。严格按照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河豚鱼、炝虾、毛蚶、泥蚶、魁蚶、醉虾、醉蟹、醉螃蜞、咸蟹等违禁水产品。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节日期间食品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和冰箱的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控制火候,保证食品受热均匀,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冷菜和熟食必须“一市一烧”,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消费者在外就餐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饭店,首先应当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尽量选择监督公示贴“笑脸”或“平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用餐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不暴饮暴食。购买食品时,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在无证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不买国家禁止供应的食品,如毛蚶(可能带有甲肝病毒);慎食高风险食品,如生蚝(牡蛎)等海产贝类(可能带有诺瓦克病毒或贝类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