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丢手机寻了两年,星巴克:员工偷盗行为与公司无关
2019年5月7日讯 两年前,深圳市民江女士在福田购物公园星巴克丢失了一部苹果手机,后来有人向其手机的紧急联系人发来短信索要密码,称要归还手机中的资料,但手机并不是他所偷。
记者报道此事后,星巴克顾客关怀中心一员工联系江女士称,手机系星巴克两名员工联合偷盗,虽属上班时间所为,但均系员工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
手机内有孩子出生珍贵视频
2017年5月24日下午,江女士和朋友在福田区购物公园星巴克喝咖啡,在她站起坐下的瞬间,放在裤子口袋的手机瞬间被盗。发现被盗后,江女士立马告知服务员,并拨打手机,发现已经关机。
江女士表示,手机被偷盗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她第二次拨打电话,手机就被关机了。无奈之下,江女士在朋友的帮助下将手机远程锁机,并在手机上设置了紧急联系电话。
手机丢失一个多星期后,江女士设置的紧急联系电话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向江女士索要开机密码,称方便归还手机资料。江女士告诉对方,其手机内含有她儿子出生两年来的所有影像资料,并有重要联系人的电话、文件资料等,不方便透露开机密码;并表示愿意花一万元购回丢失手机。江女士和对方多次交涉后,对方仍坚持询要开机密码,称手机不是他所偷。
据了解,江女士丢失的是苹果手机,如果没有开机密码启动,手机就只是一块"砖头",根本无法使用或转手出售。
事情在今年4月8日迎来转机。8号当天,江女士再次拨打对方电话,并询问其姓名。对方告知江女士,其姓名为李某东,虽然手机换了多个,但其手机号码已经使用多年。在确定本人后,江女士向对方询要丢失手机,对方再次将江女士手机号码拉入手机黑名单。
记者联系李某东采访核实情况,李某东表示正在上班,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将采访内容以短信方式发送,截至记者发稿前,对方仍未回复。
星巴克:员工上班时间偷盗行为与企业无关
4月30日,一位自称是星巴克顾客关怀中心的男士致电江女士。该男士称,经过公司调查,江女士手机系李某东和另外一名星巴克员工联合偷盗,虽然属上班时间偷盗,但均系员工个人行为。星巴克员工上班时间的道德问题和偷窃行为,星巴克企业不负任何责任,也没有办法去规范,公司也没义务协助顾客追回手机。
该星巴克门店一员工向江女士透露,李某东目前仍在该星巴克门店就职。江女士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已将两名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并到星巴克门店走访,具体调查结果有待进一步核查。
涉事星巴克门店。
该星巴克员工还表示,星巴克不会主动联系警方提供线索,如警方主动找上门,星巴克会全力配合调查。江女士对该说法表示气愤,她认为星巴克的管理存在严重缺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员工在星巴克上班才有可能接触顾客,公司不严格规范员工行为,反而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观点,实在让人失望。"
据了解,丢失手机一个星期内,江女士曾4次到星巴克门店前台询问是否有员工捡到顾客手机,并且留下联系方式,均未果。记者联系该星巴克门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反映给公关人员,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律师说法:盗窃行为,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责任
江女士在采访中强调,员工在星巴克上班才有可能接触顾客,如在工作期间员工发生类似行为,企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对此,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华筠认为,星巴克作为餐饮业的经营者,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有义务保障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文规定。但不等于经营者的义务可以无限扩大。
尹律师提到,大多数违法犯罪行为都是秘密进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企业对员工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来实现。主要手段表现为,训戒、经济制裁或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发现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举报、配合调查等义务。《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盗窃他人财物,显然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