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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员工遭酒店解聘 劳动部门称违法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9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员工:因怀孕被炒 酒店:其要求客户将房费汇入个人账户

  怀孕员工解聘“罗生门”

  劳动部门认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已违法

  6月7日,在三亚海上时光海景度假酒店工作的谢丹娜向商报反映,因8780元的房费旅行社未能及时支付,酒店扣除了她2月份的8000元工资。后经多次讨要,旅行社将部分房款打入她的个人账号,酒店先对她降职降薪,6月6日又以此为由将她解聘。对此,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称,酒店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6月7日下午,商报记者在三亚市劳动监察支队见到了挺着大肚子的谢丹娜在填写各种表格,希望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丹娜说,2012年1月,三亚海上时光海景度假酒店试营业后,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其工作岗位为销售总监,工资8000元/月。2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没有告知酒店。后来她的肚子有点鼓起来,同事问她是不是怀孕了,她才告诉同事她是怀孕了。5月28日,公司突然下文撤销她销售总监一职,调整为销售经理,理由是其未完成酒店下达的销售业绩,工资也调整为3000多元。谢丹娜认为,她怀孕4个月,酒店对她的降职降薪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即使调整岗位也不能降薪。

  谢丹娜说,今年春节期间,一位客人通过金马快递旅行社预订入住一套间消费8780元,旅行社未能按规定时间付房款,酒店便从她的工资中扣了8000元充抵房款。后来经多次交涉,4月中旬左右,订房的负责人总计汇了5000元给她。谢丹娜说,她并不是像酒店所说的那样擅自要求客户将房费汇入她的私人账户,而是因为公司已经从她工资中扣下了房款。记者注意到,酒店方2月28日的一份备忘录中明确写明,等谢丹娜追回房款后再补发工资。

  6月6日,谢丹娜收到一份酒店的《解聘通知书》,称由于谢丹娜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谢丹娜给予解聘处理。

  酒店称因房费一事违反规定才解聘

  三亚海上时光海景度假酒店总经理朱某称,订房入住必须先支付房费,谢丹娜违反公司规定在先,后来又将追回的款项打入自己私人账号,并隐瞒事实,这才是降职降薪的主要原因。在岗位调整中没有写明这个原因,是为了照顾她的声誉。

  朱某说,调整完后,谢丹娜不愿意搬出办公室,谎称那个旅行社已破产,但经核实该旅行社正常运营。其后,谢丹娜又在网上发帖,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朱某强调,调整岗位并非因为谢丹娜怀孕了,公司在搜集证据后将向媒体公布。

  劳动部门认为酒店明显违法

  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文山说,酒店与谢丹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既然已明确标明谢丹娜任职岗位为销售总监,工资8000元/月,所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经劳动单位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可以变更,更何况谢丹娜还处在怀孕期,酒店方作出的调岗决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谢丹娜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理此案的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酒店方没有证据,谢丹娜又未同意,酒店属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他们将介入调查。(驻三亚记者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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