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问答 | 网站投稿 | 会员注册 | 会员中心 | 繁体中文

www.canyin168.com-职业餐饮网

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人才>>劳资纠纷>>正文

厨师未签合同被"打短工" 法官为劳动者讨回拖欠工资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8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肖阿姨与某洗浴中心因劳动报酬问题产生矛盾。近日,杨浦区法院判令该洗浴中心支付肖阿姨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9000元、应付未付工资1800元。

  去年2月,外地来沪务工的肖阿姨被某洗浴中心录用为厨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1800元,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年9月,肖阿姨因病在家休息了一段时间,待她返回洗浴中心时,双方因病假工资问题产生争议。肖阿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于是离开该洗浴中心,申请仲裁。

  洗浴中心则称,肖阿姨在该中心工作时间并不固定,每天不过工作三四个小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是“打短工”。由于肖阿姨自行离开洗浴中心,所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确未支付,洗浴中心同意支付,但不同意支付肖阿姨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法院认为,洗浴中心认可肖阿姨确为该中心提供劳动,并称她每天工作不过三四个小时。但肖阿姨否认,洗浴中心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从肖阿姨的工作内容来看,应当属于洗浴中心经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替代,必须持续。因此,法院认定洗浴中心与肖阿姨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阅读更多相关知识,返回【 劳资纠纷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