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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一酒店以经济补偿形式压缩休息时间职工停工表示抗议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10月5日,凯里市北京东路延伸段的金瑞豪大酒店推出“新规”,将职工每月8天的休息时间缩短为4天。尽管酒店方承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还是引发了职工们的不满,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他们采取罢工方式抵制新规。据酒店方面统计,罢工已给酒店造成了4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休息时间被压缩

  职工罢工抗议

  10月6日上午,记者在金瑞豪大酒店看到,10多名员工聚集在三楼的一个工作间里,一个个默然无声。一名叫小霞(化名)的员工告诉记者,她5月份看到招聘启事后便到酒店报名,被录取并参加了岗前培训。8月份试营业后她被安排在房务中心工作。在用人上,酒店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包括她在内的员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合同除了约定相关待遇之外,还规定每个月有8天的休息时间。

  “我们房务中心不少都是‘妈妈职工’,很想在工作之余拿出点时间去陪陪孩子和家人,所以8天的假期对大伙还是很有诱惑力的。”小霞说,然而,意料不到的是进入10月后,酒店换了总经理,推出了很多新政策,其中包括将8天的休息时间改为4天。

  尽管酒店承诺,缩短休息时间后将增加一定的工资,但职工们还是高兴不起来。“相对而言,我们更需要假期,因为服务行业本身很累,再说我们确实想多陪伴家人。”小霞说,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部分职工(超过20人)决定罢工。

  劳动监察部门:

  加班需支付双倍工资

  另一名叫小燕(化名)的女工说,酒店方面说取消的4天休息时间将以经济方式补偿职工,但推出的补偿标准低得可怜。“吴总经理按照每个月850元的基本工资补给我们,那每天的工资为28元人民币,4天就只有113元。而据我所知,应该按照高于工资两倍的标准来补偿我们。”小燕说。

  根据职工们反映的情况,记者找到了金瑞豪大酒店的吴总经理。她介绍了缩短休息时间的初衷。她说,服务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24小时都需要有人员值守,酒店之所以缩短员工的休息时间,目的是确保有更充足的人力维持酒店的运转,从而把服务做得更好。“缩短了休息时间后,酒店以发放工资的形式补偿职工。”吴总经理说,补偿是按每个月930元的标准执行,而不是850元,4天总计124元。

  罢工的职工们质疑酒店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吴总经理则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她认为,这是变通一下而已,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就此记者致电采访了贵州贵信律师事务所的任明胜律师,任律师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法定休息时间必须要有保证,但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员工上班,就要给予加班工资。凯里市劳动监察大队的负责人说,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每周休息时间是两天,但至少保证每周休息一天,加班的那一天,必须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作者: 罗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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