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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小吃饭店的老板葛某报案称其饭店的3100元现金被盗。
经工作查明,葛某饭店的厨师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清网行动开始后,刑警大队对在逃的所有人员进行梳理工作。
2011年8月26日,刑警大队民警李硕得到消息,犯罪嫌疑人姚某在牡丹江市出现。得到消息后,刑警大队李振武立即指派城镇中队长谢长山、民警刘亚洲、修立春赶赴牡丹江市对姚某进行抓捕。当日中午,在牡丹江火车站附近将潜逃五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姚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男,1980年4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本省林口县)已被刑事拘留。
厨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