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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检察院日前受理了一起抢夺案,面对检察官询问其抢夺原因,被告人吴某竟称:自己因家庭矛盾无法发泄,自己又无法协调,长期压抑的心情,才导致萌生抢夺单身女子提包的念头,以发泄心中的郁闷、不满、怨气。
2010 年5月26日22时许,陶女士骑电瓶车至瑶海区肥东路园林附近,在等红绿灯时,一名骑着深蓝色摩托车的男子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她放在脚踏板上的挎包夺走,陶女士本能地想夺回包,却不料对方力量过大,包没夺回反摔倒在地,起来再想看时,发现该男子车子后尾灯不亮,无法看清车牌号,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名男子绝尘而去。自此之后,瑶海区、包河区、庐阳区、新站区等地的公安局,陆续接到此类报案,经分析对比发现,该类案件均针对骑车的单身女性下手,时间一般都是晚上,且每次作案时都戴着头盔,初步判断系一人所为。
办案民警一方面在案件高发地段设卡蹲守,另一方面到周边居民区查找线索,走访排查,最终将作案目标锁定在吴某身上。12月21日,警方将吴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吴某对自己的犯罪经过供认不讳。
据吴某交代,29岁的他,担任餐厅厨师长,本身并不缺钱,基本上每次作案前都会喝点酒,酒后就想起骑摩托车去抢夺别人提包,为的是寻找刺激,发泄释放自己心中的压抑。因为长期的家庭矛盾及工作压力,得不到缓解才会选择这样极端的发泄方式。他主要选择夜晚下手,戴上头盔防止对方记住自己相貌,寻找骑车的单身女性,见她们将挎包放在车篮或是踏板上,自己就会跟上去,趁其不备抢走提包,得手后便加速跑掉。自去年5月份以来,他已陆续对6名女性实施飞车抢夺,涉案金额约5000余元。(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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