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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邹乐)17岁餐馆伙计因同事给客人上了便宜啤酒而不满,持刀将其捅伤。昨天,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0年5月13日,餐馆伙计李某正在吃饭,店内来了几名客人,“来一瓶啤酒。”客人喊道。喊了几声见李某没应,厨师高某就出于帮忙起身去给客人拿了瓶普通啤酒,但李某听老板说拿贵的啤酒给客人利润高,因此心中不悦上前计较,两人随即发生口角。不久,李某持刀将高某刺伤,经鉴定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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