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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煎鱼时引发火灾 烧毁8家单位损失81万

作者:阮纪军 曹阳 范颖 来源:餐饮新闻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安徽人张某做梦也想不到,来南昌当厨师的他竟会因为煎一条鱼,就要在监狱里度过半年之久。

11日,记者从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了解,安徽省凤台县人张某,因手艺不错任职于南昌市某酒店。今年4月21日9时许,准备煎鱼的张某在热油过程中,由于用火不慎把厨房东墙灶台烧着了,大火一发不可收拾,导致该酒店及周边的洪都大酒店、青青草饭庄、洪都集团公司劳务市场、洪都集团公司高安农场办事处、江西天益实业有限公司洪苑机电厂、南昌市青云谱利达五交化经营部、江西天益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被烧毁,过火面积达1210余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总计81.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操作过程中,对油锅起火的情况,没有采取及时关火的恰当措施,过于自信,存在一定的过失行为。张某由于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公私直接财产损失81.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在这起火灾事故中,该酒店及公司负责人等应承担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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